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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时间:2017-08-20 16:13:14    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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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图书管理,保证教师查阅资料,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保证学生课外吸收知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订《马尔康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凭证本人借书  证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