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分类教育分层次教学,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实践新课改下学校自行研发校本选修课的指导思想,特对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改革,将校本选修课的研发和推广工作,与学生社团工作相结合,拟定如下工作章程。
一、组织领导
我校学生社团是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校团委指导和管理下的,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自发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课外组织,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设社团辅导教师。
二、社团管理
1、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可由学校统筹),由我校教师担任。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校内外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有关人士担任社团顾问。社团成立之初学生成员不得少于3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中任何一条者,学校对该社团不予承认,对该社团的一切行为产生的后果不予负责,不提供活动场所,不允许在校内张贴海报和散播言论。
2、由有意向的学生填写《附件: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报学校团委,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予以成立。
3、校团委、学生会在收到新社团申请材料后进行调查、审核,于1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批复。对未被批准成立的社团,本学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经批准成立的社团,应在两周之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并于会后向学校申请正式登记成立。
5、社团成立后,愿意加入该社团的学生,须填写《附件:学生入社申请表》,由辅导教师审批报校团委后予以接收。在日常活动中,辅导教师和社团骨干应填写《附件: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作为评定该学生在社团活动表现的参考。
6、我校所有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社团,一人同时参加的社团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
7、所有社团会员由校团委统一发放《学生社团会员证》。会员应于每学期开持《社团会员证》到校团委进行注册。未按时进行注册或三个月以上不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取消其会员资格。
8、社团会员可向校团委反映所在社团有关情况或对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团委进行调查、核实后,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9、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任期原则上为一年。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员大会到会人数达社团会员总数的50%以上,选举方视为有效。
10、社团负责人(会长)的任职条件:
1)参加本社团的时间达一学期以上(新成立的社团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学习,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4)在学生干部培养、评优、综合测评等方面,社团干部与其他学生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三、文件归档与管理:
所有与社团相关的表格、文件,原件应交校团委处存档,由校团委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并定期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递交。学生社团和辅导教师应预留复印件以便于日常工作开展。
四、例会制度:
在每月,应由召集学生社团工作人员、各社团辅导教师及骨干学生召开例会,总结之前工作中的缺点和优点,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五、时间安排:
1、原则上每个社团每周应至少有一次日常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每学期不得少于8节课,一学年累积总课时数为18节课,做好登记以备查验。
2、日常活动时间安排在下午17:30分至18:30分之间,应在讲求效率的基础上,预留出学生就餐、洗浴时间。
3、重大活动组织需报送校团委审批,审批之后方可举行,活动时间须服从学校的整体时间安排。
六、活动场所:
学生社团应相对固定活动场所。社团活动应建立《附件:学生社团活动场所安排表》、《附件:学生社团活动场所使用规范及安全卫生责任书》。
每个社团张贴海报的位置都必须固定、规范。学校将安置专门的社团海报、通知张贴栏,划分专门的区域给各个社团使用,未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社团不得在学校任何区域张贴任何信息。
七、经费来源: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学生社团不得要求社员交纳会费。对联系校外赞助的,必须报学校审批。
学生社团活动场所改造及教学器具添置费: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的缺漏填写《附件:学生社团教学硬件购买申请表》,由学校办理。
学生社团重大活动经费:根据需要填写《附件:学生社团大型活动经费预算表》,由团委报分管校长签字报批。
八、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学生社团的重大活动,根据学校每学期的教学进度安排,共同讨论并完成《附件:学期社团大型活动统筹时间计划表》,报校长书记会审议然后执行。各社团应至少在社团活动开始之前一周将活动的时间、场地、人员、安排设计好,填写《附件:学生社团重大活动组织方案》,递交团委审批,并按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执行。
九、校团委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