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10〕43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核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684号)精神,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照规范程序选定了全省“一科一版”和“一科两版”的学科教材版本,我厅以川教函[2009]753号文件予以公布。在此基础上,各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对“一科两版”和“选ⅠB”的教材进行了选定。经对各市、州教材选用结果进行汇总确认,形成了《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核定结果》(以下简称《核定结果》)。
《核定结果》是每年春、秋两季制订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依据,也是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关单位征订使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的依据。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核定结果》公布的所属市、州教材选用的范围内选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核定结果》确定的版本组织征订,不得擅自变更使用其他版本。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核定结果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课程改革 教材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